办事指南
事项说明
为支持我市中小企业利用电子商务平台拓展国内外市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广州市政府设立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资金,通过向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购买服务项目的方式,减免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的部分费用。
政策依据
根据《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穗信息化字〔2009〕3号
申报(申请)条件
1. 已依法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且注册地为广州市,其中外贸型企业须是独立法人。
2. 符合本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
3. 在本市国税、地税部门登记纳税。
4. 外贸型企业须经市外经贸局备案,且年出口额在1500万美元以下。
5. 与政府选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提供商签订不少于1年的服务协议,并在该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展贸易活动,对首次购买该服务项目的中小企业予以优先支持。
6. 未享受过电子商务应用资金的资助。
申报(申请)材料
申报单位应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及附件。
外贸类电子商务服务项目应在项目申报书中特别说明其帮助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服务内容以及相关技术和商务措施。
项目申报书及附件(一式七份)应全部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书电子版文件应同时以光盘形式提交。
办事流程
一、企业通过书面申请和在线申请两种方式把扶持资金申请材料递交对应的服务商。
二、服务商把扶持资金申请表及其他证明材料递交我协会检查,协会对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核实,检查申请企业是否符合扶持资金规定的条件。
三、协会审核完成后,通过整理《广州市中小企业扶持资金汇总表》及中小企业扶持资金申请表,按照分区归类的方式递交广州市各区信息办,区信息办审核盖章后返回协会。
四、广州市各区信息办审核完后,递送广州市科信局核定。
办理结果
《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资金汇总表》
联系方式
主管部门:广州市科信局
地 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穗园西街2号2楼
邮政编码:510635
经 办 人:周维亚 章江花
电 话:38828275 38828165
传 真:38828130
E - mail:zwy@gz.gov.cn zhangjianghua@gz.gov.cn
监督与投诉
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资金申报工作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负责广州市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部门或个人在工作中如有违诺违纪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群众可向市科技局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举报,如对其处理意见不满意可向市政府政务公开监督小组投诉、举报。